9月1日起,西安將實施《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條例》。《條例》實施將給市民生活帶來哪些新變化?8月26日,記者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。
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處靜態(tài)交通管理科民警陳少博介紹,《條例》明確了我市機動車停車將堅持政府主導、社會共治、科學規(guī)劃、高效利用的發(fā)展原則,建立以建筑配建停車為主,道路路外公共停車為輔,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保障體系。
據了解,在公共停車方面,9月1日后,西安將逐步推進停車場信息化建設,建立全市統(tǒng)一的智慧停車平臺,實現停車泊位一網統(tǒng)管。鼓勵企業(yè)參與停車服務和管理的智能化、信息化建設,鼓勵群眾參與停車行為管理。在客流集中場所修建落客區(qū),減少車輛上下客對道路的占用。
為緩解停車難問題,9月1日后,西安將對建筑配建標準進行動態(tài)調整,要求居住小區(qū)配建訪客車位,供來訪人員臨時使用。針對老舊小區(qū)停車難的問題,將通過建設立體式機械停車設施的方式,充分利用空間。
為增加停車資源供給,充分利用閑置空地停放車輛,《條例》實施后,我市的單位、居民住宅區(qū)閑置的土地,廣場、學校操場、公園、綠地等場所的地下空間,只要不影響地上空間功能的正常使用,并符合人防要求,可采用市場化方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。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和個人將自用停車場或者停車位向社會開放,實行錯時共享停車。
在改善擁堵方面,9月1日后,西安或將逐步縮減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的設置,人行道上將不再增設道路路內停車泊位,已設置的將逐步撤銷。同時,新增醫(yī)療救護通道、醫(yī)院、學校、幼兒園門前兩側機動車道各3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路內停車泊位。
9月1日后,停車人在使用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時,應當遵守停車時段要求,不得拆卸、遮擋號牌,不得逆向停車,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,同時禁止在人行道上沒有設置停車泊位的區(qū)域停車。臨時停車,緊靠道路右側,不得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,且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,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應立即駛離。按《條例》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廢棄的機動車在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停放。一旦發(fā)現“僵尸車”,不自行清理的,經營單位有權依法處理。
值得一提的是,那些曾在單位門口或者餐廳門口的道路路內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、地鎖等障礙的,《條例》實施后,若不自行取締,將責令限期整改,并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500元罰款。